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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宝盈娱乐app移交的第三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2-04-07 08:00 字体:[ ]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事项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

D2JS202203270030

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泰冯路,锦澜府小区,距离江北大道快速路约100m,未设置任何隔音设施,噪音超标,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未解决。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噪音

328日接到督察信访交办件后,南京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会同生态环境和水务局、沿江街道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锦澜府小区建设有6幢住宅,1幢商业。201612月获批锦澜府小区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71月获批项目环评,20187月开展现房销售,20196月交付。江北大道快速路于2012年开工建设,201412月竣工通车。
二、历史投诉及处理情况。20205月以来,锦澜府小区多人投诉江北大道交通噪音问题。收到投诉后,南京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会同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分别于202057日、619日、73日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小区环境噪声超过4a类声环境标准,存在噪声超标问题。新区建设与交通局于20209月约谈开发企业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落实主体责任就噪声超标问题进行处置;新区建设与交通局会同交警支队在锦澜府小区附近增设禁鸣、限速标志,减少汽车鸣笛噪声、轮胎摩擦路面噪声。202011月,新区沿江街道组织开发企业与业主代表沟通协调整改事宜,开发企业结合现场条件和需求,提出在围墙外侧加密补种大树并将小区围墙镂空处改装隔音板的措施并推进落实。围墙外侧香樟加密种植工作已于20216月完成。隔音板安装原计划于今年3月底完成,因生产厂家位于苏州,受疫情影响暂无法配送安装导致延期。
三、2022328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现场查看诉求路段,路面状况良好。
四、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再次安排道路交通噪声检测,白天11:50-12:10检测结果为68.6-69.6分贝,晚上22:06-22:26检测结果为66.8-67分贝,对照《声环境质量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昼间噪声不超标,夜间噪声超标。

属实

一、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安装围墙隔音板,待疫情管控结束后立即组织实施,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黄牌货车24小时禁行、蓝牌货车分时段禁行等措施,减少车辆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三、督促管理养护单位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道路、桥梁设施的巡查和养护。
四、待围墙安装隔音板后再次组织噪声检测。

2

X2JS202203270003

1.南京市江北新区医药谷星座路85号,南京轩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异味扰民,曾投诉多次无果。2.南京市江北新区医药谷加速器四期(华康路), 海融、维立志博、鼎泰药研等多家企业先施工后环评。3.江北新区要求医药谷企业自建污水站,当时并未告知相关标准,后又要求按照2019年相关标准进行提标改造,企业认为不合理。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大气

收到交办信访件后,328日、29日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会同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行政审批局对4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南京轩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该单位共有3个废气排放口,分别为:发酵废气排放口,主要收集处理发酵车间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为碱洗吸收;综合废气排放口,主要收集处理污水站、发酵车间无组织、水解房、水剂库、危废库、灌装车间等处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为水喷淋和生物过滤,该排口安装非甲烷总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实验室废气排放口,主要收集实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为活性炭吸附。
2、检查时发酵车间部分生产,灌装线未在生产,两个车间内均有异味,实验室未在使用,厂界无明显异味。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对灌装车间、发酵车间等点位及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监测,结果显示各点位非甲烷总烃均达标,厂界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氨等监测因子均达标;对有组织废气排口开展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氨、烟尘等监测因子均达标。
3、查阅2021年至今该单位废气监督监测及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等异常情况。
4、查阅历史信访情况,2019年至今共有5件反映该单位异味扰民的工单,均已及时办理,过程中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尽管检查时厂界无明显异味,但不排除个别情况下有异味逸散影响。
二、南京海融制药有限公司
该单位新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未经环评批复,现部分设备已安装到位,存在未批先建情形。
三、南京维立志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该单位抗体药物中试研发项目环评批复时间为20201022日,根据《进场施工通知书》显示,约定进场装修施工时间为2020115日;抗体药物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时间为2021816日,根据《进场施工通知书》显示,约定进场装修施工时间为2021915日,施工时间均在环评批复之后,不存在未批先建情形。
四、江苏鼎泰药物研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单位南京市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资源平台项目未经环评批复,动物已开始饲养,且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已开始运营,存在未批先建情形。
医药谷企业是否需自行建设污水站,排放水污染物执行何种标准限值,均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江北新区从未提出额外要求。2019123日宝盈娱乐app批准实施《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 /3560-2019),规定新建企业自20194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141日起执行,相关企业应执行。企业在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时,环评报告均应明确列出执行何种标准,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属实

一、针对异味扰民问题,督促南京轩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1、改进发酵罐顶部吸风罩设计,提高收集效率,531日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2514日前拆除7台灌装机。
二、已对南京海融制药有限公司、江苏鼎泰药物研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南京海融制药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恢复新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设。
四、进一步做好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

3

D2JS202203270001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高新南路铁桥社区,南京市第一中学泰山分校大门前的臭水沟,周围居民生活污水排入该水沟,流入长江。

南京市 江北新区

328日,收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会同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前往大众河现场查看。具体情况如下:
一、举报人反映的南京市第一中学泰山分校大门前的臭水沟实际为大众河,位于江北新区泰山街道,该河起于东大路,止于朱家山河,全长1.7公里。大众河属于朱家山河水系,上游承接山洪水,下游汇入朱家山河,最终汇入长江,朱家山河入江口设有朱家山河闸。
二、大众河河道北侧现有约40户拆迁遗留户,居民生活污水直接下河。
三、现场查看河道时,水体无异味,现场有人员巡查保洁。对大众河开展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类标准,但不排除个别情况下水质出现变化。

属实

一、建设管道调排至污水管网,计划于20226月底完成。
二、对沿河未拆迁的遗留户产生的零散生活污水建设临时收集池,于410日前完成,确保生活污水不直排入河。
三、严格按照河长制管理要求,做好大众河的常态化巡查工作。
四、做好沿河周边居民不随意排放生活污水等宣传工作。

4

D2JS202203270075

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31号天同苑小区,南京报业集团在该小区公共区域违规设置垃圾房,以堆放建筑垃圾为名,实为堆存生活垃圾,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征求周边居民意见、未公示,夏季异味扰民严重,雨天污水流入内秦淮河。

南京市 秦淮区

大气

2022328日,接到交办单后,秦淮区政府副区长带领秦淮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和水务局等单位领导到达现场检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投诉的垃圾房为时代传媒物业(天同苑小区物业)设置的大件及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处于天同苑小区(秦淮区龙蟠中路231号)与报业集团(秦淮区龙蟠中路233号)围栏之间的西侧,该堆放点距离天同苑小区最近处约3米。时代传媒物业为满足居民对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的集中堆放需求,在天同苑与报业集团围栏之间设置的一处临时堆放点。
二、现场检查情况
1、该临时垃圾堆放点堆存了建筑垃圾,同时里面也夹杂部分生活垃圾,存在异味扰民问题。
2、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小区大件(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不在环评名录范围内,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3、此临时垃圾堆放点与河道距离8米(中间间隔人行道1.6米、沿河绿化带3.9米、沿河步道2.5米),不存在污水流入内秦淮河问题。

属实

12022328日,瑞金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时代传媒物业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
2、时代传媒物业已对该临时堆放点内的所有垃圾清理外运,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清洁消杀,安放了全封闭的装修垃圾回收仓,确保所回收的装修垃圾不落地,张贴了监督电话。
3、瑞金路街道办事处要求物业公司落实长效管理,杜绝生活垃圾进入回收仓,并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该堆放点定期消杀,消除异味,并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问题反弹。
目前,该堆放点混有生活垃圾以及异味扰民问题已消除。

5

D2JS202203270029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集庆门大街218号,万达西地第二街区3栋楼3楼平台,建有底商餐饮烟道,油烟污染严重,空调外机噪音扰民,且商户违规改造烟道。

南京市 建邺区

大气

328日,接到交办单后,建邺区政府组织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处置。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集庆门大街218号为万达西地小区门牌地址,该小区分A区、B区两个组团,共有10幢居民住宅楼。万达西地小区现存在两条商业街(一街区、二街区),举报地址为二街区B组团3幢,该幢临靠集庆门大街,底商现存四家餐饮企业、一家装饰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周记大鱼头
该店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集庆门大街216-6号;营业执照名称为:南京市建邺区周记兴餐饮店,注册日期为201739日;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
2.黄焖鸡米饭
该店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路与集庆门大街交汇处西北角万达广场西地贰街区AB-019室;营业执照名称为:南京市建邺区猫小姐餐厅,注册日期为2018528日;其经营面积约80平方米。
3.悦馨晴茶餐厅
该店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集庆门大街216-2号;营业执照名称为:南京市建邺区悦馨晴茶吧,注册日期为2021830日;其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
4.中国兰州牛肉拉面
该店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集庆门大街214号;营业执照名称为:南京市建邺区欲粒峰餐饮店,注册日期为202068日;其经营面积约50平方米。
5.万科焕新家
该单位营业场所为:南京市建邺区集庆门大街216-7216-8号;营业执照名称为:南京朴韵装饰科技有限公司建邺分公司,登记日期为2021827日;目前,该营业场所主要作为其公司的家居装饰展示门店及办公场所。现场检查时,该单位使用的中央空调外机(日立牌)安装位置位于门店后方平台处。
二、检查核实情况
328-30日,建邺生态环境局对周记大鱼头黄焖鸡米饭中国兰州牛肉拉面万科焕新家开展油烟排放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周记大鱼头黄焖鸡米饭中国兰州牛肉拉面油烟排放值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周记大鱼头排烟风机噪声排放异常,监测的噪声排放值为62dBA,该地区执行2类区标准,昼间噪声排放限值为60dBA),存在噪声排放超标情况;万科焕新家中央空调外机噪声排放监测值为55.2dBA),该地区执行2类区标准,昼间噪声排放限值为60dBA),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因受疫情影响,悦馨晴茶餐厅已暂停营业,未监测其油烟排放情况,其私自破墙设置油烟管道排口的情况属实。

基本属实

1.要求周记大鱼头整改排烟风机噪声超标问题,限期于411日前完成整改。
2.要求悦馨晴茶餐厅立即封堵排烟口并修补恢复破坏的墙体。兴隆街道已联系施工队对其私自破墙设置的油烟管道排口进行封堵并已修复破损墙面。
3.兴隆街道加大检查力度,督促餐饮企业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装置,并做好清洗台账记录。

6

X2JS202203270004

南京市建邺区吴侯街太清路交叉口、苏果超市西南侧,露天垃圾站臭味扰民。

南京市 建邺区

大气

328日,接到交办单后,建邺区政府立即组织现场核实处置。
经现场核实,举报内容中露天垃圾站实为五矿·崇文金城小区垃圾暂存点,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据项目规划审批而设计,于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据统计,该小区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部分装修垃圾约5吨。现场发现,该垃圾暂存点存有生活垃圾、部分装修垃圾以及大件弃置物品,共约180桶。垃圾桶露天摆放,部分垃圾中掺杂餐厨废弃物,有异味问题。

属实

建邺区双闸街道现场要求五矿·崇文金城小区物业公司立即整改,将该点位所有暂存垃圾进行清运,并组织人员对点位以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杀。截至328日下午3时,暂存点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清洗消杀工作已完成。

7

D2JS202203270027

南京市鼓楼区幕府街道伍佰村,幕府花园旁的葛洲坝G70项目,建筑垃圾堆放在小区地下车库,用于排水的地下水沟被填,裸土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施工噪音扰民,围挡不合规。

南京市 鼓楼区

噪音

大气

接到交办单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赶赴现场核实处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五佰村路东西两侧地块(NO.2021G70)项目,总建筑面积:103256.75m?。位于鼓楼区幕府山街道五佰村路东西两侧,2022116日开工,计划2024430日竣工。本工程东至幕府花园,南至格林东苑小区,西至五塘新村南汽二村小区,北至规划道路。目前正处于基坑桩基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未涉及夜间施工审批情况。
二、现场核实情况
328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工地现场正在动用旋挖机进行桩基作业,其中有旋钻机4台,挖掘机4台,吊车4台,打拔机2台,双轴搅拌机2台,静压机1台。幕府花园小区格挡围墙被拆除;工地南侧封闭管理不到位;幕府花园小区地下车库外排水沟被填;建筑垃圾堆放遮挡地下室阳光,现场局部裸土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

属实

一、前期已经召开了居民议事会,鼓楼区建设局安监站已约谈参建单位,要求恢复围墙、清理排水沟、清除建筑垃圾、裸土覆盖等。
二、328日接到交办单后,现场核查,原有的围墙正在进行恢复,小区的地下车库前的建筑垃圾已清理;小区地下车库的排水沟已疏通;小区电子围栏已修好;现场裸土已覆盖。330日,再次进行复查,已整改到位。鼓楼区安监站拟对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三、属地街道继续加强对五佰村路东西两侧地块(NO.2021G70)项目扬尘及噪声问题的巡查,督促工地全面落实降噪控尘等文明施工措施,主动做好周边居民解释和安抚工作,争取居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立即清理该排水沟边上堆积的沙袋,并对该排水沟进行混凝土加固。目前已经完成。
五、根据居民诉求及工地实际施工情况,要求工地落实已与居民达成的共识,调整噪声较大的机械施工时段为每日800-12301400-2000
六、督促建设单位办理《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要求确保场内、进出口道路硬化;冲洗平台、喷淋、雾炮正常使用;监控设备24小时在线;洒水车辆配备到位。

8

X2JS202203270006

1.南京市鼓楼区郑和宝船厂遗址公园停车场,占用宝船厂公园东门北侧、遗址出土文物展览馆与公园东围墙之间的绿化带,并从事汽车美容业务,洗车废水未收集,污染周边土壤;2.南京市鼓楼区漓江路102-1号,永发汽车保险杠专修店,违规从事洗车、喷漆业务,洗车废水直排下水道,户外喷漆气味扰民;3.南京市鼓楼区漓江路196-2号,招牌小杂鱼原味土菜馆,排气筒设置过低,油烟扰民。

南京市 鼓楼区

大气

328日,接到交办单后,鼓楼区江东街道会同鼓楼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核查。
一、郑和宝船厂遗址公园停车场位于郑和宝船厂遗址公园东北角。该停车场属于公园配套设施,于2005年启用,目前正常使用。停车场内北侧有一洗车场,洗车证照(营业执照、汽车清洗场备案证、排水许可证)齐全,洗车场场地全部硬化,设置有污水处理沉淀池,但洗车场场地仅东、西、北三侧建有收水沟,南侧没有设置收水沟,导致洗车污水不能完全收集,有少许外溢。未见从事汽车美容经营活动。
根据《南京龙江船厂遗址环境整治方案》,该地块将作为文物展馆扩建建筑用地,因考古勘探暂停施工。该地块当时移交现状并非绿地,也无作为绿地使用的规划。
二、永发汽修店有营业执照和排水许可证。现场有橡胶焊接机1台,扳手、电焊等修理工具若干,未发现汽车喷漆和汽车清洗设备。检查人员现场打开周边雨水篦子,也未发现有泥沙淤积。举报人反应的违规从事洗车、喷漆业务,洗车废水直排下水道,户外喷漆气味扰民情况不属实。但该经营户门外设置洗手池,生活污水存在散排现象。
三、招牌小杂鱼原味土菜馆位于漓江路沿街一幢两层独立商业用房内,与其侧后南北两幢居民楼隔开,两者距离约3米。厨房油烟通过烟道从商业房房顶朝向道路排放。该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建有清洗台账。在线监控数据,低于餐饮油烟浓度排放限值。39日,该店清洗过一次油烟净化器。

属实

一、完善洗车废水收集装置。在洗车场地南侧位置增设一道收水沟,严禁污水外溢,确保洗车废水由明沟统一收集至沉淀池,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31日已完成增设收水沟设置。
二、开展现场环境整治。做好停车场、洗车场日常保洁、洒水,保持环境整洁。
三、现场督促永发汽修店进行立行立改。拆除门外设置的洗手池,另在店铺内设置洗手池,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329日上午,招牌小杂鱼原味土菜馆对油烟净化设备及排烟管道进行了清洗维护。江东街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线上线下巡查,督促店家加强油烟净化器维护保养,增加清洗频次,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保持环境整洁。

9

D2JS202203270053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中垠紫金观邸小区南侧临近绕城高速公路,夜间大型车辆行驶噪音扰民,栖霞区生态环境局曾出具报告显示该处噪音超标。

南京市 栖霞区

噪音

328日接到交办单后,栖霞区副区长带领相关部门、街道赴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中垠紫金观邸小区位于栖霞区马群街道中山门大街698号,由江苏中垠青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由1411层住宅,213层住宅和113层办公楼组成。
2.绕城高速基本情况。绕城高速位于中垠紫金观邸小区东南侧约180米,1994年建成通车,20039月由四车道扩建为六车道,20057月建成通车。201010月开工建设城市化改造一期工程(马群互通至双龙街立交段),20118月建成通车。20204月开工建设绕城公路万家楼互通改造工程,202112月阶段性交工验收。其中,涉及中垠紫金观邸小区段工程为主线在原基础上再拓宽一条车道。同时,绕城公路拓宽改造工程将原先中垠紫金观邸小区主线长236米、高5米声屏障及降噪绿化隔离带一并拆除,该工程结束后,对原有声屏障向西侧改移2米,原声屏障高度、长度、形式维持不变。新建长320米声屏障(主线118米,匝道202米),于20211228号完成交工验收。目前,拆除的降噪绿化隔离带已进行恢复,但补种的树木高度、密度不够。
二、现场核实情况
1.南京市交通运输局针对交办件反映问题已及时开展现场查勘,绕城公路中垠紫金观邸小区段路面状况良好,556米声屏障设施完好无损坏,声屏障已按环评要求设置到位,并采用了SMA降噪沥青路面,路面平整无损坏,运行情况良好。2.对小区南侧道路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昼间噪声达标(标准限值为70dB);夜间噪声超标(标准限值为55dB)。经现场勘查,该地段大型车辆、渣土车较多,部分车辆速度较快,存在扰民现象。
3.历史信访处置情况。前期,投诉人2次举报马群街道中垠紫金观邸小区附近绕城高速噪声扰民(特别是夜间),希望采取隔声屏障或者绿化隔离带降低噪声。考虑中垠紫金观邸小区建设时序位于绕城公路城市化改造一期工程之后,属地街道多次开会协调推动中垠开发商落实声屏障建设主体责任,开发商已于20196月前完成绕城公路主线长236米、高5米声屏障的建设。

属实

一、补种高大绿植。在原有管养单位绿化带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补植、密植高大树种(乌桕、香樟、栾树、水杉等)80棵左右,来适度降低交通噪声影响,2022630日前完成,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噪声监测,根据对绿植降噪效果的评估结果,再继续加密、加高树种。目前施工队已进场,开始土地平整工作,补植树种已订货。   
二、加强对道路巡查和管养,避免因路面不平整导致车辆行驶噪音增大。
三、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与群众充分沟通,争取理解。

10

D2JS202203270040

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6号线(在建)经五路与燕城大道交叉处,泥浆运输过程中存在滴漏现象,污染周边环境,希望加强管理。

南京市 栖霞区

其他

污染

3月28日接到交办单后,栖霞区副区长带领相关部门、街道赴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五路、燕城大道地处栖霞区迈皋桥街道、燕子矶街道交界处,涉及地铁6号线(在建)的有2个区间,分别为6号线营万区间、6号线万燕区间。举报人投诉的地点为6号线万燕区间南门宜春街段。经五路、燕城大道周边其他在建出土工地有7家,分别为地铁1号线北延笆斗山站、2020G01CD分区、燕子矶新城下庙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燕恒路一期工程、燕子矶新城体育公园、2017G29C地块、地铁7号线万寿村站,由此路段过境的渣土运输企业有南京坤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星葵建设有限公司、南京成强建设有限公司等14家渣土运输企业。
二、现场情况
经现场核查,地铁6号线万燕区间南门宜春街段,工地内部有污水沉积,场内道路硬化破损,部分区域裸土未覆盖,工地门口及周边宜春街存在工程车辆车轮带泥污染路面痕迹。2020年以来,栖霞区城管局在经五路、燕城大道周边累计查处渣土车抛洒滴漏行为2起,车轮带泥行驶污染路面4起,对周边工地未按照要求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行为处罚3起,约谈9起。经进一步调查,地铁6号线万燕区间南门宜春街段,322日以来未进行渣土外运,经五路、燕城大道近期未发现车辆抛洒滴漏现象。329日,栖霞区迈皋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宜春街地铁六号线万寿站工地,发现工地内部有污水沉积,场内道路硬化破损,部分区域裸土未覆盖,出入工地工程车辆冲洗不到位,造成路面污染。

属实

一、组织开展道路保洁。328日下午3时左右,栖霞区城管局组织清扫力量对经五路、燕城大道及宜春街路段进行全面冲洗,目前已保洁到位,道路见底色、无积尘。
二、开展对沿线工地和相关渣土运输企业的约谈。329日上午930分,栖霞区城管局组织渣土运输路线途经经五路、燕城大道的14家渣土运输企业及7家周边在建工地进行约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保洁管理制度,加大对工地门口及周边道路的冲洗保洁力度,做到车辆净身出场、规范装载、全密闭运输。
三、加强城管巡查。328日晚间,栖霞区城管局安排执法人员加大对该路段及周边区域巡查力度,并设置检查卡点,检查该路段过境车辆260余辆,车身保洁均良好,未见车轮带泥和抛洒滴漏现象。329日,栖霞区城管局再次前往现场进行核查,经五路、燕城大道及宜春街路段路面情况良好。
四、查处违法行为。迈皋桥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项目工地土方运输单位车辆进出工地未冲洗,造成路面污染。迈皋桥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地铁项目总包单位及土方运输单位开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于202232912时前清理工地门前被污染的路面,做好工地内外卫生保洁。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立案查处,拟处罚款3000元人民币。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场地硬化,围挡已提档升级,裸土已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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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56

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龙淮路福润雅居周边,梁记烧烤等多家餐饮店,每天下午17时至夜间23时,油烟、异味扰民,厨余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南京市 雨花台区

大气

328日接到交办单后,雨花台区相关部门和街道至现场调查核实。
一、基本情况
诉求人反映的西善桥街道龙淮路实为西善桥街道陇淮路,沿街餐饮店共计30家,均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涉及油烟排放的共计15家(4家为烧烤)。
二、现场核实情况
1.诉求人反映的餐饮店油烟、异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15家涉及油烟排放餐饮店中的13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正常运行,但未见清洗记录台账;2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分别是梁记烧烤总店、陆宏亮小吃店。
2.诉求人反映的餐饮店厨余污水排入市政管网问题,雨花台区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管网检测,30家(含两家未营业)餐饮店厨余污水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但排查发现部分商户的隔油滤渣池有清掏不及时的现象,导致隔油滤渣池有效容积变小,易产生堵塞管道的隐患。

属实

1.梁记烧烤总店、陆宏亮小吃店2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雨花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2家餐饮店在油烟净化器安装到位前不得开展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制售经营活动,并对2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13家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无油烟净化器清洗台账记录。西善桥街道要求13家餐饮店完成油烟净化器清洗,并按要求建立清洗台账,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将对清洗台账进行检查,确保餐饮店油烟净化器清洗到位、清洗台账建立到位。
3.针对隔油滤渣池清掏不及时的问题,西善桥街道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对该片区所有餐饮店隔油滤渣池统一安排清理,目前已完成。要求餐饮店商户定期对隔油滤渣池自行进行清理,及时消除管网堵塞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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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38

南京市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小行里35号附近小行地铁站,地铁昼夜运行噪音扰民。

南京市 雨花台区

噪音

328日,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在接到交办单后,立即会同雨花台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勘察。
一、基本情况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0911日,注册地位于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28号。南京地铁10号线小行地铁站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路与菊花北路交叉口,运营时间:往安德门方向首班时间6:10,末班时间23:30;往雨山路方向首班时间6:03,末班时间23:43
南京地铁小行站为南京地铁南北线一期工程及西延线工程(即南京地铁1号线),环保手续齐备。19991号线建设时期,为减少列车运营过程中对周围居民的噪声影响,南京地铁在小行至安德门区间,设置长达500米,高度为3.66米不等的声屏障。南京地铁在运营过程中不断关注列车运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陆续加高已安装的声屏障,截至20157月,共增设6米高声屏障415米,已覆盖线路周边居民区。
二、现场核实情况
地铁运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在现场设置2个噪声监测点,分别位于小行路35号小区14幢和16幢前。其中,14幢前测点距离地铁声屏障约为18米,16幢前测点距离地铁声屏障约为8米。昼间、夜间测量时段分别为1500-16:002200-23:00,每次连续检测1小时。经检测,小行路35号小区14幢测点昼间为58分贝,夜间为55分贝;16幢测点昼间为54分贝,夜间为49分贝。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该区域执行a类环境噪声限值,即昼间70dB、夜间55dB,噪声检测值均达标。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于329日,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小行路35号小区14幢和16幢进行复测。检测时间为16:00—17:0022:00—23:00
经检测,两个检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均达标,但现场感观地铁昼、夜运行产生的噪声仍然对周边敏感点有影响。

属实

一、328日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会同雨花台相关部门前往现场,对小区居民进行走访,了解噪声影响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加强日常运营管理,采取措施,减轻地铁运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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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31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竹山南路618号,雍景园小区距离诚信大道高新园段仅十余米,交通噪音、汽车尾气扰民,晚间尤为严重。近期诚信大道快速路改造项目公示,距离该小区较近,将加重污染。

南京市 江宁区

噪音

大气

327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高新区主要领导带领园区规划资源、生态环境及工程建设等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诚信大道建于2004年,设计车速60千米/时,双向6车道。拟建诚信大道快速化改造江宁高新区段(秦淮河河岸-开源路),项目范围全长1.6千米。全线主线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60千米/时;城市辅路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40千米/时。项目工期约为四年。
2.诚信大道快速化改造江宁高新区段(秦淮河河岸-开源路)于20211115日取得可研批复,2022218日完成初步设计,2022316日取得初步设计审核意见。2022321日,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321-2022330日。目前,江宁高新区正在推进该项目洪评、航评、稳评以及环评编制工作。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雍景园小区项目交通噪音、汽车尾气扰民,晚间尤为严重核实情况
雍景园小区位于秦淮河以东、诚信大道以北、竹山路以西。该小区2009年开工建设,2011年建成。诚信大道道路红线宽度63米,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当相邻城市道路宽度≥40m时,建筑物外轮廓线退让道路边线距离不小于12米。经现场测量,雍景园小区最近楼栋外轮廓线距离诚信大道边线(非机动车道边线)直线最近距离为约25米,间距满足上述规定要求。328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雍景园小区昼、夜间噪音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昼间噪声值达标(标准限值70分贝),夜间噪声值超标(标准限值55分贝)。 2021121日起,江宁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对诚信大道货车禁区范围进行调整,诚信大道高新园段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该区域汽车尾气排放。
2.关于诚信大道快速路改造项目公示,距离该小区较近,将加重污染核实情况
该项目尚未建设,根据改造设计方案,诚信大道(雍景园小区段)道路红线宽44.5-54米,辅道道路边线与雍景园小区住宅最小距离26.7米,超过改造前距离,满足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诚信大道快速化改造拟在主线高架(彩虹桥竹山路段)设置全密闭声屏障,范围覆盖雍景园小区。同时,诚信大道快速路路面采用降噪沥青,可有效降低行车噪音。诚信大道快速化改造完成后,将进一步优化道路设置、改善区域路网结构、有效缓解交通拥堵,一定程度上降低汽车尾气对附近居民小区的影响。

属实

一、江宁高新区增加道路洒水保洁频次,通过合理配备道路与居民小区间的绿化林木,进一步降低汽车尾气及噪声对居民小区的影响。
二、诚信大道快速化改造(彩虹桥竹山路段)尚未启动建设。下一步,江宁区政府将严格按照拟建规范,保证合法合规推动项目建设,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对群众的影响。
三、江宁高新区积极落实建设主体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沟通解释,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缓解群众担忧,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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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3270002

南京市江宁区民主社区万家村内河道被承包用于养鱼,投放饵料导致水体污染严重,水面长期漂浮垃圾、死鱼等。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后,已突击对水面进行打捞清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

南京市 江宁区

328日,接到投诉交办件后,江宁区淳化街道会同江宁生态环境局、区水务集团、水升办等部门前往现场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江宁区民主社区万家村位于江宁区淳化街道。经查,万家村共有四个水塘用于承包养鱼,且万家村内无河道,只有一条通河小沟,不具备养殖条件。结合举报人描述近期有打捞现象,最终确定的南京市江宁区民主社区万家村内河道,实为万家村当家大水塘。该处水塘水面面积约18亩。
二、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此次交办信访件后,328日,淳化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现场查看时水体水面无漂浮垃圾和死鱼,水体感观较好。同时经调阅前期巡塘图片资料,水塘水面除漂浮菜叶外未发现死鱼。据承包户介绍,该处池塘日常使用饵料为澳华牌混养鱼颗粒配合饲料,主要成分为鱼粉、豆粕、玉米等,符合饲料卫生标准。承包户偶尔用菜叶投喂导致水面会有少量青菜叶漂浮的现象。前期323日,社区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水塘漂浮青菜叶,324日,社区督促水塘承包户进行了打捞清理,并非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后突击打捞清理。

属实

一、江宁区淳化街道民主社区督促承包户定期对水塘进行打捞清理,做好常态化保洁。
二、江宁区淳化街道民主社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监管,加强对周边居民关于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三、江宁区淳化街道民主社区加强水体养护,将池塘纳入日常河长制巡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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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08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上湖村,江宁区交建集团沥青搅拌站,无环评审批手续,违规占用农耕地,产能超标。

南京市 江宁区

其他

污染

328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街道会同江宁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信访件反映的江宁区交建集团沥青搅拌站为南京西部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沥青拌合厂迁建项目,选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上湖工业园6号。该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用地面积109458.80平方米,拟建两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设计产能为60万吨/年。
2.该项目于202047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0521日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目前,南京西部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对《沥青拌合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修改完善,尚未取得正式批复。该项目202011月开工建设,2栋沥青拌合楼、原料仓库主体建筑、员工宿舍楼等基本建成,202112月至今一直处于停建状态。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无环评审批手续核实情况
202111月,江宁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南京西部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沥青拌合厂迁建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02112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关于违规占用农耕地核实情况
经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核实,南京西部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沥青拌合厂迁建项目202047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为109458.80平方米,所用土地均为集体建设用地,未占用农耕地。
3.关于产能超标核实情况
根据江宁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南京西部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沥青拌合厂迁建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建设沥青混凝土生产线2条,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的生产能力。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本)》规定,沥青混凝土不在国家产能政策禁止、限制范围内。因该项目目前尚未建成投产,没有实际产出。

属实

一、江宁区交建集团、江宁街道分别落实建设主体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加强沟通解释,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
二、江宁区交建集团尽快启动沥青拌合厂另行选址迁建的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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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28

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公寓4号楼门前用于消防的水坑,雨天臭味扰民。

南京市 六合区

大气

328日,接到交办件后,六合区人民政府安排程桥街道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编钟公寓位于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路68号,由六合区程桥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成交付,小区共有建筑11栋,现小区日常管理工作由长青社区负责。此次被投诉的用于消防的水坑位于小区内部,4号楼北侧,水面约600平方米,水深约2米,水坑周边无雨污水管道汇入。
二、调查核实情况
被投诉的水坑及周边无异味,感观较清澈,经监测,水质达地表水类标准,但不时有居民在水坑边洗菜、洗衣等,水坑水面有漂浮物。

部分属实

程桥街道已组织人员对水坑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并安排专人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对洗菜、洗衣等情况进行劝阻。截止329日上午,编钟公寓内水坑的漂浮物已全部完成打捞,并明确专人排定计划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329日下午,程桥街道再次进行现场检查,水面无漂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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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26

南京市溧水区开发区管委,喜之郎、小洋人等食品生产厂,全天候生产恶臭扰民;溧水区南京澳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致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恶臭扰民。

南京市 溧水区

大气

328日,接到交办单后,溧水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领开发区、溧水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负责同志赴现场督查督办,明确办理和整改要求。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检查,南京喜之郎食品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塑杯生产线产生的VOCs直排;奶茶生产车间香精、奶粉等气味从屋顶换气口溢出;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达标。南京小洋人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2316日开始自行停产,塑料瓶生产线未配套VOCs处理设施;投料车间生产时香精、奶粉等原料气味通过屋顶换气口溢出。南京澳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9月停产至今。南京致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主要产生异味生产线已于202110月停产至今,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达标。该区域周边5个点位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检测达标。
二、前期处理情况
20214月、5月,溧水生态环境局对南京澳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施不正常运行及厂界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共处罚款41万元(已履行);20215月对南京致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施不正常运行及厂界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共处罚款45万元(已履行)。南京澳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致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5月、202111月完成废气治理提标整治,整治期间,溧水生态环境局采取专家核查、约谈、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推动整改。

属实

一、329日,溧水生态环境局对南京喜之郎食品有限公司塑杯生产线产生的VOCs直排行为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目前塑杯生产线已停产,同时要求其对奶茶生产车间香精、奶粉等气味从屋顶换气口溢出问题进行整治。正组织开展废气综合整治方案编制。
二、南京小洋人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VOCs排放生产工段目前已停产,要求其对奶茶生产车间香精、奶粉等气味从屋顶换气口溢出问题进行整治。正组织开展废气综合整治方案编制。
三、要求南京致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加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维保力度,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331日,对南京致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该企业未生产。
四、41日,溧水经济开发区约谈4家企业相关负责人,要求企业强化自身环保管理,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同时督促南京喜之郎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小洋人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加快整治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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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11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区,铭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机械设备改装新增现象严重,生产过程中无除尘设备、无封闭独立喷漆房,喷漆废气严重扰民,喷漆过程不符合相关规定。

无锡市 滨湖区

大气

2022328日,滨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在对现场生产设备进行拆除作业,喷漆房未在作业。
该公司建筑工程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金属构件及通用零部件生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111日经原无锡市滨湖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现场调查,该企业有喷砂机2台,抛丸机1台,移动喷漆房1间,生产设备数量未超出环评审批量,但该项目存在未验先投问题。喷砂及抛丸工段产生颗粒物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工段采取移动式喷漆房废气经干式除雾+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移动式喷漆房有设置遮挡帘,现有污染治理设施与环评要求相符。因厂房租赁合同2022331日到期房东不再续租,因此该企业正在拆除生产设备,在原址关闭。
该企业位于胡埭镇工业园,在该企业东南方向1km处存在居民区,滨湖生态环境局会同胡埭镇走访该居民区5位群众,群众反映目前没有异味现象。

部分属实

滨湖生态环境局针对该企业建筑工程用机械、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金属构件及通用零部件生产新建项目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拟处罚25万元(锡滨环罚立﹝202224号);对该企业建设项目环保直接责任人员处罚8万元(锡滨环罚立﹝202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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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21

无锡市滨湖区河滨花园售楼中心,正在建设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医院,该医院排风扇正对小区儿童乐园,将产生废气,医院全套体检设备距离居民楼十余米,将会产生医疗废弃物、污水、辐射等问题。

无锡市 滨湖区

其他

32829日蠡湖街道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检查发现,该中心正在装修,装修现场有排风通道,中心与儿童乐园都在该商业用房二楼,儿童乐园在西面部分,美年大健康中心在东面、南面,排风通道对向儿童乐园,目前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医院尚未建设。
该医院从事体检诊疗服务,包括内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等服务,若建设需配套全套体检设备,距离居民楼十余米。该体检中心医院建成后,将会产生医疗废弃物、污水、辐射等问题。

属实

1.严格相关审批手续,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手续完备前保持停工状态。 2.下一步,由街道属地负责,社区、小区业委会、项目方就问题进行协商,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做好解释工作化解矛盾。 3.区住建局、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生态环境部门对其医疗废弃物、污水、辐射加强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20

D2JS202203270046

无锡市梁溪区崇安寺街道人民中路118号商住综合楼,彩虹亭日本料理店、雅琪茶社,烟道外排,油烟扰民。

无锡市 梁溪区

大气

323日,梁溪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异常。325日晚上、26日中午,梁溪生态环境局委托无锡绿洲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店的油烟排放情况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油烟浓度分别为1.1mg/m30.2mg/m3
328日梁溪生态环境局对彩虹亭日本料理店和雅琪茶室现场检查,两家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现场委托无锡绿洲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雅琪茶室的油烟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油烟浓度为1.1mg/m3。虽然两家单位的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但仍存在扰民现象。
崇安寺街道会梁溪生态环境局于325日晚走访6-15楼部分住宅,31户居民中有3户反映曾有油烟味道。

部分属实

1、要求彩虹亭日本料理店对油烟排放口进一步改造,调整油烟排放口位置,从北侧店招处移至其他位置,进一步远离居民楼,以降低对居民影响。因331日疫情管控,商户停业,在415日前确定整改方案,51日前完成整改。
2、要求两家单位立即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全面清洗,已于330日全部完成,并增加清洗频次,两个月至少清洗一次;
3、做好与居民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居民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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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83

无锡市宜兴市宜城街道兴和花园北侧,慧姐饭店、隆顺饭店,每天上午10点持续至凌晨1点,油烟及净化设备噪音扰民。

无锡市 宜兴市

大气

噪音

328日宜兴生态局执法人员对慧姐私房菜馆和隆顺记餐馆现场检查。
1、宜兴市慧姐私房菜馆::(1)油烟净化设施沾有油污,未及时清洗维护,无设施清洗维护台账;楼顶烟气排放口和地面有少量油污;对该店排放的油烟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油烟平均浓度2.7mg/Nm3,超过排放标准(2.0mg/Nm3)。(2)油烟净化设施烟道虽已采取包裹隔音措施,但存在部分破损与脱落现象,风机底座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对该店排放的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58.9dBA),符合排放标准(60dBA))。3282230分,环境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单位进行夜间突击检查,发现该餐饮单位未营业。
2、宜兴市宜城街道隆顺记餐馆:328日检查时发现:(1)油烟净化设施箱体内缺少电极板,油烟经收集后直接排放;对该店排放的油烟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油烟平均浓度2.6mg/Nm3,超过排放标准(2.0mg/Nm3)。(2)油烟净化设施烟道已包裹隔音材料,但风机底座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对该店排放的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59dBA),符合排放标准(60dBA))。3282230分,环境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单位夜间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餐饮单位未营业。

部分属实

1、宜兴市慧姐私房菜馆
宜兴生态环境局针对油烟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拟处罚款7250元;针对相关环境问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202247日前完成整改。目前,已完成油烟净化装置的清洗维护,2022330日监测达标,已建立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台账并安装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已对油烟净化设施的烟道重新包裹隔音材料,风机底座已增加隔音垫。经营业主已书面承诺2200以后停止营业。
2、宜兴市宜城街道隆顺记餐馆:
宜兴生态环境局对油烟净化设施箱体内缺少电极板,油烟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拟处罚款7250元。目前已安装新的油烟净化设施,宜兴生态环境局于2022330日对该餐饮单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已建立清洗维护台账并安装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对风机底座增加隔音垫;经营业主承诺2200以后停止营业。
202244日,宜兴生态局对附近兴和花园4户居民走访,居民对处理结果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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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77

徐州市贾汪区政府东侧的大气国控监测站点,由于经常受到洒水车、雾炮车干扰,监测数据存疑。

徐州市贾汪区

其他 污染

2022年3月29日,贾汪区政府组织贾汪生态环境局、贾汪区城管局对该站点进行调查。徐州市贾汪区空气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8月发布了《关于重新划定“大泉街道”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站点保护范围的公告》,该区域范围雾炮车不得进入作业,且在各路口设有标识警示牌、划定禁行区域警示线。经问询站点周边相关人员,未发现“大泉街道”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站点雾炮车禁行区范围内有雾炮车喷雾现象,仅有洒水车喷洒路面。江苏省徐州环境监测中心、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中心、大泉国控站点第三方运维公司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巡检均未发现雾炮车进入大泉国控站点雾炮车禁行区内进行雾炮作业的情况。经贾汪区交通警察大队调阅2022年以来交通视频监控系统(含治安监控系统)和大数据分析,贾汪城区雾炮车作业行驶路线均在山水大道、桃园路、府后路、206国道等重点路段,未发现进入到贾汪区政府东区院内的情况(“大泉街道”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位于贾汪区政府东院G楼顶)。

不属实

1.贾汪区政府已划定雾炮车禁行区域,严禁雾炮车进入禁行区域内作业。计划4月底前在所有雾炮车上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掌握雾炮车行车轨迹。
2.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江苏省徐州环境监测中心每半月不定期巡检、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中心每天两次巡检、大泉国控站点第三方运维公司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运维人员每周1-2次巡检,加大对“大泉街道”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站点的巡查和管控力度,预防人为干扰环境监测行为发生。

23

D2JS202203270034

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魏集村,六合机械厂,夜间喷漆作业及产品运输时,异味扰民。

徐州市铜山区

大气

徐州六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院内共有两家企业,分别为徐州六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徐州贝林机械有限公司。2022330日、44日,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两次夜间突击检查时,均未生产。未发现徐州六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有喷漆痕迹;徐州贝林机械有限公司地面有明显喷漆痕迹,厂区南侧和北侧一墙之隔为居民住宅,西侧约20米为居民住宅,该企业由于配件较大,没有进行封闭运输,极易产生异味扰民现象。

属实

1.铜山区政府责成张集镇政府驻厂监管,目前徐州贝林机械有限公司已停产整改。
2.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已对徐州贝林机械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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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33

丰县顺河镇乐源牧业奶牛厂不定期通过管道向外侧河流排放污水。

徐州市丰县

2022328日,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联合丰县农业农村局、顺河镇人民政府对徐州乐源牧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在厂区南侧有一个雨水排放口,因雨水收集管网在改造,雨水排放口已暂时封堵,现场未发现养牛的粪尿排至厂区外侧的老西支河,也未发现有粪污外排痕迹。202243日,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夜间检查时,该公司沼气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奶牛养殖场区及附近存在奶牛粪尿气味。

部分属实

1.丰县人民政府已安排顺河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引导企业进一步做好奶牛养殖粪污处理,完善畜禽养殖粪污设施建设与利用,改善粪污处理方式,严禁粪污直排与乱堆乱放。
2.丰县生态环境局已对徐州乐源牧业有限公司沼气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3.丰县人民政府将对徐州乐源牧业有限公司藕塘至老西支河区域安装4G无线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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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58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高力汽博城,市场未进行雨污分流,G区现场修车地面油污严重,部分修车商铺将油污排入雨水管道,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高力国际公寓内部河道长期封堵,水面漂浮较多垃圾,水体黑臭。

常州市武进区

2022328日,湖塘镇政府分别会同武进区水利局、武进区交通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关于高力汽博城,市场未进行雨污分流问题。湖塘镇政府会同武进区水利局对高力汽博城雨污管网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查阅相关图纸、方案等资料,发现高力汽博城内建有雨污水管网,由于市场内店铺经营业态变化,原有纯经营商铺开展汽车维修、保养、美容等业务,部分商户污水私接入市场雨水管道。
关于“G区现场修车地面油污严重,部分修车商铺将油污排入雨水管道,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湖塘镇政府会同武进区交通局对高力汽博城G区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区共有18家汽修店,检查发现,场地上有油渍存在。该区域店铺门前车辆停放较乱,卫生环境不理想。
关于高力国际公寓内部河道长期封堵,水面漂浮较多垃圾,水体黑臭问题。湖塘镇政府会同武进区水利局对高力国际公寓内部河道进行现场调查,河面有零星漂浮物。查阅施工方案等资料,因常州高力国际汽车博览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驳岸和桥梁施工需要,建设了河道南侧驳岸至河道中央的纵向围堰,围堰临时占用部分河道,不存在封堵河道的现象,但该公司在围堰内设置两座长12米,宽20米的平台,妨碍河道行洪。另外,武进区水利局对塘门浜上游龚巷南河部分河段实施疏浚工程,与塘门浜连接处闸门暂时关闭,造成上游河水暂时无法流通。
2022331日,由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对该河道水质进行采样,结果为:氨氮7.44mg/L;高锰酸盐指数5.6mg/L;总磷0.57mg/L,不属于黑臭水体。该河道内已安装8台套曝气系统、种植生态浮岛等措施进行日常生态治理;由湖塘镇对该河道落实长效管护,聘请专业保洁公司进行日常管护。

部分属实

1、武进区湖塘镇政府制订《高力汽博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高力汽博城内日常巡查和监管,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市场内日常秩序与环境卫生管理。联合区交通运输局督促物业规范高力汽博城汽修店商户经营行为。
2、武进区水利局立即组织对入河排口进行临时封堵,督促市场管理单位于530日前完成截污设施建设并开展污水接管情况排查,于10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3、武进区湖塘镇政府对常州高力国际汽车博览城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围堰内设置妨碍河道行洪的两座平台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已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拆除平台,恢复河道原状。
4、武进区水利局督促施工单位5月底前完成塘门浜上游龚巷南河部分河段疏浚工程。
5、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网格监管要求,加强监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河道长效管护及生态治理,有效改善河道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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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52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横溪路18号,常州神汇筑工材料厂内的新湖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下午及夜间生产作业时异味扰民。

常州市武进区

大气

2022328日、329日,武进生态环境局会同牛塘镇政府对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关于下午及夜间生产作业时异味扰民问题。检查发现,该单位造粒生产线生产时,车间大门敞开,车间内能闻到异味,车间外无明显异味。对该单位车间大门外无组织VOCs、厂区南侧大门外无组织臭气浓度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数据未见明显异常。对该单位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也未见明显异常。检查发现其存在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经查,该单位周边以工业企业为主,周边较近的环境敏感点分别为北距约470米的黄泥沟村民小组和东距约426米的高家村。武进生态环境局组织对该单位周边工业企业、员工宿舍及高家村、黄泥沟村等8个点位进行了走访,受访者均反映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未闻及明显异味。

部分属实

1、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已对常州新湖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2万,并责令立即改正。
2328日晚,常州新湖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已自行停产,目前正在拆除生产设备。
3、武进区牛塘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新湖塑料落实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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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07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运村,祥运佳苑对面的砖瓦厂(名称不详),烟囱排放废气,严重影响附近居民。

常州市武进区

大气

326日至28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连续进行4次突击检查。经查,反映的砖瓦厂为江苏迪宝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关于烟囱排放废气,严重影响附近居民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单位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均在运行,经对该单位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排放废气和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调阅该单位环保设施用电监管系统,自2020年开始运行至今未见相关异常情况。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污泥库密闭不到位,部分废气逸散,在厂区东北侧污泥库周围能闻及轻微异味;污泥运输车辆仅使用篷布加盖,在运输过程中会有废气逸散;存在未按排污许可规定记录环境管理台账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单位周边大气环境敏感点为距东厂界约500米处的杨桥村大河头自然村;距南厂界约200米处的杨桥村石牌头自然村;距北厂界约130米处的运村村大河上自然村。330日晚,前黄镇人民政府组织迪宝建材周边4个行政村40名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多数村民代表表示,迪宝建材前两年存在异味扰民情况,但去年开始有明显好转;个别村民代表认为偶尔仍能闻到异味,还需进一步提升整治。

部分属实

1、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督促江苏迪宝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开展全面自查,并落实整改,同时强化现场管理,减少车辆运输、现场管理不当导致的废气逸散情况,20225月底前完成整改。
2、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单位存在的排污许可管理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拟处罚1.5万元。
3、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快问题整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加强与周边群众沟通,将企业整改情况及时告知,并主动征求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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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03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润江村桃源圩57号,一家生产吹塑机的小作坊,生产塑料制品时异味扰民,粉碎机、锯板机生产噪音较大,生产废水排入附近稻田沟槽,流入新孟河,污染河水。

常州市新北区

大气

噪音

328日,新北区组织孟河镇政府会同区生态环境局组成联合调查组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经查,反映的小作坊为常州新北区小河宇波塑件厂。
关于生产塑料制品时异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有生产车间3个,检查时北侧车间3台吹塑机正在生产,其余生产设备停产。该单位吹塑机均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吹塑生产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关于粉碎机、锯板机生产噪音较大问题。该单位生产过程中使用粉碎机、切割机、锯板机等高噪设备,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
关于生产废水排入附近稻田沟槽,流入新孟河,污染河水问题。该单位除吹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外,无生产废水产生。经对该单位2个冷却水池的积存水采样监测,数据显示,水质未见明显异常。生活污水通过两根塑料管排入厂区西侧农田灌溉沟渠,经对沟渠内积存水采样监测,数据显示,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农田灌溉水质基本项目控制限值。

部分属实

1、新北区政府责成孟河镇政府按照危污乱散低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常州新北区小河宇波塑件厂纳入散乱污名单,实施关停取缔工作。2022329日,孟河镇政府已关停取缔该单位,生产设备已拆除,原料、产品等已清除。
2、新北区政府进一步坚持常态管控、严厉打击原则,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合、制度保障、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落实散乱污常态化监管措施,发现一个取缔一个,以实际行动推动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目标。

29

X2JS202203270007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流虹路,融通农业发展(南京)有限责任公司,将吴江基地300亩土地作为堆场出租,距离太湖仅200米,属于太湖生态一级保护区和生态管控区,且地块内有河流直通太湖,堆场回填作业及堆放各种设备污染河流。

苏州市吴江区

328日,松陵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前往该地块开展现场核查。 1.经核查发现2022318日,苏州百得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通过竞标的方式,获得该地块的使用权,拟建仓储物流项目。
2.现场核查时,300平方米土地已用防尘网进行覆盖。现场未发现外来土方,无土方回填痕迹,地块内无河道与太湖相通,现场未堆放各种设备,周边河道水质无异常,周边卫生环境脏乱。
3.经确认,该地块不在现行的生态保护红线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以内,也不属于太湖生态一级保护区和生态管控区。

部分属实

1. 松陵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融通公司4月底前做好现场环境卫生整治。
2. 松陵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做好地块动态监管工作。
3. 吴江区相关部门将依法做好苏州百得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拟建仓储物流项目的审批工作。

30

D2JS202203270006

苏州市吴江区城南花苑小区内部开设近500家餐饮店,油烟、噪音(厨房噪音、食客噪音)严重扰民。

苏州市吴江区

噪音

大气

32818时,吴江开发区分管领导组织对现场开展核查。 1.现场随机抽查50家正在营业的餐饮店,油烟一体净化设施均正常使用,现场对正在营业的1家烧烤店开展油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329日起,江陵街道综合治理专班在中午(10:30-13:30)、晚间(17:30-23:00)用餐时段对餐饮店全面巡查。32914时,江陵街道会同城南社区(三庞村),邀请城南花苑小区内餐饮店集中区域的居民代表19人召开居民座谈会,听取居民代表们对餐饮业整治的意见建议。330日,对重点点位开展噪音监测,其中昼间监测的12个点位中7个点位符合二类声功能区标准(60分贝),5个点位(最高为66.2分贝)不符合二类声功能区标准(60分贝);夜间监测的18个点位中13个点位符合二类声功能区标准(50分贝),5个点位(最高为52.7分贝)不符合二类声功能区标准(50分贝)。33114时,再次组织居民代表16人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部分属实

1.329日以来,对395家餐饮店开展拉网式检查,其中42家未营业,37家因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安装油烟净化一体机等问题责令其停业整顿,整改完成前,不得营业。2.2022331日出台《城南花苑餐饮业规范管理要求》(试行),明确餐饮店营业时间不得晚于23:00,原则上不得新增烧烤店等油烟排放较大的餐饮店,新增(含转让)餐饮店要求四邻签字同意,并在环保、“331”、市场监管、社区等部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办理经营手续,并明确在油烟排放、隔音降噪、污水排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对餐饮店铺违反管理要求的,立即停业整顿。
3.329日起,对城南花苑全部餐饮店油烟净化一体机的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逐户排查,参照《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监管措施,严格监管。
4329日起,对城南花苑全部餐饮店的厨房降噪硬件设施进行全面摸排,确保采取安装门窗、排风扇加装风帽或消音管道等措施,降低厨房作业时产生的噪音,同时在小区内选择重点区域计划布设12个噪音监测点位,对区域音量情况进行实时监测,预计5月底完成安装。

31

D2JS202203270004

苏州市吴江区经济开发区同里镇,明志科技有限公司、广泰电机有限公司及周边几家企业,长期臭气扰民。

苏州市吴江区

大气

2022328日夜间,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吴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吴江开发区安环局赴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企业均在正常生产,现场查阅了环评及生产原料等台账资料,查看了企业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并委托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企业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1.明志公司铸一车间制芯机车间门未及时关闭,有气味逸散;铸二车间集中除尘设施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喷涂车间外临时堆放部分刚使用完的废油漆桶,未及时入库。废气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周界非甲烷总烃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2.广泰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巡检不到位,蜂窝活性炭填充块部分存在脱落。废气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要求,厂周界非甲烷总烃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3.爱思开化工实际建设废气排放筒与排污许可证不符;废气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要求,厂周界非甲烷总烃最大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不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4.爱思开希公司废气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周界非甲烷总烃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5.盛帆公司废气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周界非甲烷总烃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属实

1. 明志公司针对制芯车间门未及时关闭的问题立行立改并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制芯车间门的密闭管理工作。铸二车间集中除尘设施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行为符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试行)》(吴环发〔202173号)中第三条需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并正常运行不予处罚条件,不予处罚。铸二车间的集中除尘设施预计430日前完成验收。喷涂车间外堆放的刚使用完的废油漆桶立行立改,立即转移至危废仓库贮存,并于329日交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处置。331日该公司整厂停产整治,落实整改方案。
2. 广泰公司已立行立改,329日下午已对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块进行维护修复。
3. 331日,吴江生态环境局对爱思开化工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超标排放的行为立案处罚款15.96万并责令改正。目前,该公司已停产并积极整改,预计于4月底整改完成,臭气浓度超标整改未完成前不得生产。
4. 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督促整改到位,开展不定期检查,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32

D2JS202203270082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吉坝村5组,占用10亩农田,掩埋建筑垃圾,并原地违规建设废品回收站。

南通市通州区

土壤

2022328日,通州区平潮镇政府、通州生态环境局、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派员到现场核查。
1.群众反映违规建设的废品回收站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吉坝村56组交界处,个体户王某某于20205月租赁农用地约十亩,20217月开始从事废品回收经营,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2022329日,通州生态环境局对该废品回收点周边河道采样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3.2022330日,平潮镇政府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土壤勘察,未见建筑垃圾,在西侧河岸发现少量用于河岸护坡的建筑材料。

部分属实

通州区人民政府责令平潮镇政府依法取缔该废品收购点。目前该收购点已完成废品清理清运,45日完成建筑物拆除,计划410日完成复耕复垦。

33

D2JS202203270078

南通市崇川区通京大道,南亚塑胶工业(南通)有限公司,下风向塑料异味严重。

南通市崇川区

大气

2022328日、29日,崇川生态环境部门对南亚塑胶工业(南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
1.现场对该公司环保手续、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排污许可、在线监控数据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10家子厂开展检查,检查发现合成皮厂一期、二期车间内稍有异味,合成皮一期车间转料、落料区未配套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合成皮二期车间打料工段未配套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料桶仅用薄膜部分覆盖。硬布厂废气环评未作要求,仍有减排空间。
2.现场在该单位厂界外、车间外及车间排气筒处采样监测,数据符合标准要求。

属实

1.崇川生态环境局针对合成皮一期、二期车间存在的VOCs未有效收集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调查。
2.目前该单位已拟定整改方案,合成皮厂配料等工段实施密闭,废气经有效收集后输送到水洗塔集中处理后排放,4月底前完成,硬布厂根据工艺和行业情况,邀请专家评估废气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3.要求该单位对全厂废气排放开展全面监测和评估分析,按照无组织排放“应收尽收”、有组织排放“能减则减”的要求制定废气治理整改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对外环境影响。

34

D2JS202203270045

南通市如皋市火车站,向东步行约几分钟的工厂,夜间异味扰民。该问题屡次反弹。

南通市如皋市

大气

2022328日下午和夜间,如皋生态环境局会同如城街道利用大气走航车围绕火车站及东部工业园区内江苏力星钢球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寿集团南山饲料有限公司、南通尔昕木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开展全面检查。
1.现场检查发现,四家企业均已办理环评、验收等环保手续,卫生防护距离符合要求,对各企业监测也未发现超标情况。但检查同时发现,四家企业因成立时间较长,存在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情况,特别是在夜间扩散条件差的情况下,容易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属实

如皋市人民政府成立工作小组,按照短期和长期分阶段研究制定区域整治方案,督促各企业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加强废气收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督促企业采取限产等相关措施,系统化推进企业废气治理,切实减少企业废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5

D2JS202203270022

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平河村,慧德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家仅数米,雨天污水排入农田,刮东风时刺鼻异味扰民。

南通市通州区

大气

2022329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南通市通州区政府相关人员一同赴南通惠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现场调查。
1.该企业环评审批材料中无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车间边界距离最近一户居民主要用房51.5米,距离辅助用房38米;企业无工业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2.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排入农田的情况,但企业雨水总排放口建设不规范。
3.现场检查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内无异味,经监测,废气排放达标。企业西侧小沟和外界河道不通畅,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厂区有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

1.通州区政府责成东社镇认真履行环保网格化监管责任,对该企业西侧小河沟进行清淤疏浚。
2.通州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环境监管,督促其在2022420日前规范建设该公司雨水总排放口,加快废气处理设施改造进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6

D2JS202203270086

南通市海安市墩头镇新海村北侧,海安牧原一厂养猪场,违规建设,距离居民区较近,养殖异味严重扰民,无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夜间生产噪音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粪污排入施溪村与周垛村农田、河流,田埂内设有管道。

南通市海安市

大气

土壤

2022328日、29日,海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海安市农业农村局及白甸镇政府工作人员到海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1.该单位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项目选址和用地符合规定。该单位生产区符合环评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该单位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该单位恶臭浓监测结果符合标准,在养殖区周边围墙外感官有轻微异味。
3.海安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单位西厂界南、南厂界及新海村十四组50号(最近居民点处)的昼间、夜间噪声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南厂界夜间噪声超标。
4.该单位养殖粪污收集后进行固液分离,废水发酵为沼液。沼液除部分回用外其余用于肥田,同时铺设支农管道进行沼液肥田。对该单位周边水体采样,水质无异常。执法人员巡查该单位周边区域、河道,未发现有粪污等生产废水外排的行为和迹象。

部分属实

1、海安市人民政府责成白甸镇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该单位巡查督查,责令其按要求整改到位。
2、海安市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单位南侧厂界夜间噪声超标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要求其合理调整饲料运输管链运行时间,在2022415日前对饲料运输管链重新包裹隔音棉,减少噪声对附近村民的影响。
3、该单位已制定废气整改计划,20224月底前完成对平铺猪舍刷圈及除臭墙加药工艺方案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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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81

东海县新王庄村窑厂附近,堆存数千吨工业垃圾,石棉瓦等,近3年每天夜间10点以后焚烧,因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连夜填埋垃圾。

连云港市东海县

土壤

328日,经东海县组织现场调查,反映的信访问题东海县前期已进行处理。
1. 2021618日,山左口乡会同东海生态环境局对倾倒在新王庄村窑厂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清理、挖掘,共计约400吨,全部转运至山左口乡新王庄村空置封闭的厂房内贮存,落实了三防措施。经第三方机构检测鉴定,新王庄村窑厂倾倒填埋的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废。
2. 2022328日,东海县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山左口乡对举报地点进行再次核查,并对土壤及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
3. 举报地点的生活垃圾等废弃物为周边居民倾倒,偶有村民焚烧垃圾的行为。目前尚未发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后新王庄村窑厂连夜填埋垃圾的问题。

部分属实

1. 目前,从新王庄村窑厂清理出来的固体废物暂存在厂房内。东海县将根据检测数据、鉴定报告及专家处置意见,联系光大环保能源(东海)有限公司对固体废弃物进行规范处置,计划15天内完成处置。
2. 已对该地点坑内地表水1个点位,坑外南侧村庄2位村民家内水井进行取样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开展相应后续整改工作。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3. 同时,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节约资源、减少固废、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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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05

淮安市淮安区石塘镇马甸工业园区,江苏祥淮建材有限公司,洗车废水及冲洗场地污水排入附近农田及厂区周边小河。

淮安市淮安区

淮安市、区两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于328日至31日连续4天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排查,并取样监测。经查,该公司雨污分流不到位,已建的循环水池和收集系统与厂区面积不匹配且位置不合理,不能有效收集全厂区的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水、降尘喷淋水、混凝土试配水、混凝土罐车清洗沉淀水,导致有部分碱性废水通过厂区导流沟外排至厂外沟渠,该沟渠东西向为断头,向北与一排涝沟相连,未直接与农田相通。据监测,该沟渠水pH值为9。另该公司西北角有一废水收集池,用于存储经过压滤后的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水、雨水等,该收集池三面有池壁,另一面沿收集池西侧池壁向南建成剪力墙用于围挡支撑,但二者之间留有40厘米的缺口,该缺口与厂外另一沟渠相通。据监测,该沟渠水质PH值达11.1,呈碱性。同时,调查发现该企业混凝土罐车清洗水沉淀废料和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废料露天贮存在厂区西北侧场地,未采取遮挡覆盖措施,且渗出液溢流至地面厂内导流沟流入厂外沟渠。

属实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贮存固体废物和涉嫌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淮安区政府成立专门整改工作小组,督促该公司全面整改。目前,该公司已自行停产整改,厂区内露天堆放的物料已全部清运至仓库中进行贮存,混凝土废渣已全部转移,对厂区路面进行定期清扫、冲洗保洁;完成厂区北侧外围挡拆除、土地平整、绿化植种等环境综合整治;厂区内外排导流沟已全部封堵,对已排入周边沟渠的废水全部抽回至厂内循环水池。同时,责成该企业对厂区雨污分流及污水收集系统进行重新设计,按要求建设废水循环利用系统,确保废水不得排入外环境。

39

D2JS202203270069

盐城市大丰区大桥镇,振大机械厂,老企业转制后开始从事铸造项目,2017年因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受到环保部门处罚,因各部门互相推诿导致至今未办成环保手续。目前因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该企业被强制关停。

盐城市
大丰区

其他

污染

328日,大丰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进行现场检查。
1、振大机械于1994年改制,1998年新上铸造项目,2016年该厂重新建设新车间,安装新购的铸造生产设备,未申请办理项目备案、环保审批等手续。

2、原大丰区环保局对该厂未依法报批空压机配件铸造和精加工项目的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3、经专家核实,振大机械熔炼设备冲天炉实际生产能力不足5吨,属于限制类设备,无法进行备案,无法办理产能置换。
42022318日,大丰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冲天炉等设备实施查封,并依法处置。

部分属实

严格落实国家铸造产能管理政策,该厂未取得铸造合法产能和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之前,铸造工艺不得生产。

40

D2JS202203270035

盐城市响水县七套中心社区甫舍村程庄组,存在违规填湖建房现象。

盐城市
响水县

其他

污染

328日,经响水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检查:1、响水县七套中心社区甫舍村只有陈坎河西支渠,没有湖泊。2、村民在陈坎河西支渠东侧河坡搭建鸭舍,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未办理建设手续。截至核查时,主体工程未完成,未发现有填渠建房现象。

部分属实

12022328日,违章建筑已拆除;
2、七套中心社区已对被破坏的河坡进行修复,河坡绿化已补植到位。

41

D2JS202203270020

扬州市宝应县曹甸镇多家工厂,使用生物质燃料,废气扰民,如宝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宝鼎铝业有限公司,经常晚七点以后散发刺鼻异味。

扬州市宝应县

大气

2022328日至41日,曹甸镇政府会同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多次赴现场调查。
一、关于宝应县宝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问题。1、新增8台熔化炉未进行环保审批;2、无证排污;3、废气收集效率不高。2022328日,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单位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现场监测,数据显示该单位废气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二、关于扬州宝鼎铝业有限公司问题。1、新增1台熔化炉未进行环保审批;2、无证排污;3、废气收集效率不高。2022328日,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单位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现场监测,数据显示该单位废气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属实

一、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对宝应县宝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及无证排污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查封无证排污设备,并责令其:1、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生产;2、对熔化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废气收集处理效率,确保处理后废气稳定达标排放。企业计划20224月底前完成。
二、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对扬州宝鼎铝业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及无证排污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查封无证排污设备,并责令其:1、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生产;2、对熔化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废气收集处理效率,确保处理后废气稳定达标排放。企业计划20224月底前完成。
三、曹甸镇对辖区内使用生物质燃料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企业近年来的自行检测报告均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下一步宝应生态环境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上述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依法及时查处。曹甸镇将加大全镇企业日常巡查力度,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措施。

42

D2JS202203270067

扬州市仪征市十二圩街道通江路4号家庭养殖数十只鸡鸭,异味扰民,污染河水。

扬州市仪征市

水、大气

2022329日,现场调查时发现十二圩街道通江路1号某居民在其房屋东侧养殖鸡鸭共77只,其中圈养鸡57只(雏鸡42只);放养鸭子20只。养殖的鸡鸭自用,不对外销售。现场有异味,环境较差,未发现污水直排河塘。2022329日仪征环境监测站对该住户东侧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属实

一、仪征经济开发区十二圩工作局工作人员对养殖户多次进行劝说,所养家禽已自行处置完毕,不再养殖。
二、仪征经济开发区经开集团已启动对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预计4月底前完成河塘填土,6月底前完成污水管网等设施的建设并投入使用,7月底前完成绿化种植。

43

D2JS202203270071

扬州市邗江区建华村建华工业园区兴华路118号,扬州创日机械有限公司内非法建有洗沙厂和水稳站,无环评手续,一般中午12点至夜间生产,噪音、粉尘污染严重。

扬州市邗江区

噪音、

大气

被投诉对象位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华工业集中区兴华路118号,原为扬州创日机械有限公司厂区,由于经营不善破产。2022225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910038号之五),终结扬州创日机械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由扬州芳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土地、厂房所有权。厂区内另有租户陆某的制砂厂。2022328-42日,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多次赴现场进行检查。
现场核实:
一、关于厂区内企业无环评手续的问题:1、扬州芳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有年产轻质抹灰石膏10000吨项目,经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也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领取排污许可证。新建年产120万吨商品混凝土项目,也通过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轻质抹灰石膏项目未生产;年产120万吨商品混凝土项目,正在进行土方施工及设备安装。施工中有部分裸土未覆盖,挖掘机未采取湿法作业,有混凝土搅拌车清洗废水溢流至厂区雨水收集沟排放市政管网。2、厂区内租户陆某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二、关于厂区内非法建有洗砂项目和水稳站的问题:1、现场检查未发现扬州芳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洗砂项目及水稳站。2、陆某制砂厂洗砂、制砂项目未生产,未发现有水稳站。
三、关于一般中午12点至夜间生产,噪音、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据现场了解,扬州芳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1月因市场需求不足停产至今。陆某制砂厂因破碎机机芯损坏外修,春节以来停产至今,现场未发现机制砂成品。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施工噪声和扬尘实施监测并对混凝土搅拌车清洗废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场界环境噪声、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仅废水PH值超过标准。32821时许,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再赴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施工情况。

属实

一、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331日对扬州芳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环改字[2022]05-65号),依法立案查处(立案号050),拟处罚金额20万元。
二、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要求扬州芳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施工中裸土未覆盖、挖掘机未湿法作业问题立即整改。
三、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针对陆某制砂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一般工业固废库未建成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331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环改字[2022]05-66号),拟处罚金额39万元。
四、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将陆某制砂项目列为散乱污企业在531日前取缔关闭,目前已采取断电措施。

44

D2JS202203270085

扬州市高邮市城南新区太丰村,光明猪场,每天5点、17点排放废气,持续1-2小时,异味扰民。2021年将废水排入村庄北侧化粪池,污水漫溢至附近农田,2022325日起将农田内的污水收集排入附近河道。

扬州市高邮市

大气土壤

该信访件与第二批D2JS202203260015信访件存在重复内容(反映废气方面内容重复,反映废水方面内容为本次新增)。经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会同城南经济新区管委会多次现场调查。
一、关于废气异味扰民问题:厂区及周边有一定的异味,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废气处理设施(除臭过滤塔)处理后排放及固液分离平台存在部分泄漏点导致废气逸出;二是沼液还田后残留积水散发异味。 卫生防护距离内仍有1户居民一直无拆迁意愿,城南新区拆迁工作组已多次上门对接,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
二、关于污水漫溢至附近农田河道问题:该公司产生废水(约30m?/d)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深度处理并消毒,达到标准后部分回用作为猪舍冲洗水,部分(约10m?/d)排入污水管网。反映的村庄北侧化粪池实为该公司的沼液贮存池,为整体水泥浇筑,无外排口;经调查为该公司202111月沼液还田。现场提供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还田沼液的检测报告,符合还田标准;高邮生态环境局会同城南经济新区管委会多次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将农田内的污水收集排入附近河道的现象。
扬州市高邮环境监测站对邮都园养猪项目周边水体进行监测,报告显示相关水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租用农田内积水和沼液贮存池内沼液开展检测。目前,除蛔虫卵死亡率分析结果未出外(需15天实验室培养),其余检测指标均符合沼液利用标准。
2021年以来,高邮生态环境局共收到邮都园公司环境信访投诉10件,主要涉及废气、废水、卫生防护距离等问题。高邮生态环境局、高邮市农业农村局、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已经采取包括行政处罚、强化环境管理在内的相应措施回应群众关切。

部分属实

一、2022328日,高邮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对扬州邮都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环境管理的意见》,要求该公司对固液分离区域进行排查,采取措施封堵漏点。41日,经现场复查,该整改措施已落实。
二、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加大拆迁工作力度,确保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最后1户居民住宅拆迁到位,并强化对邮都园公司网格化环境巡查力度,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三、高邮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对门窗连接口加装封闭胶条,进一步提升密闭性;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管委会要求该公司在厂区及周边多种植有利于净化空气的绿植,降低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高邮市农业农村局指导企业优化该公司的畜禽粪污处置工艺,实现种养结合,力求果蔬种植项目绿色有机、无公害。

45

D2JS202203270039

镇江市句容市城上社区恒大文化旅游城,目前处于建设阶段,建筑垃圾长期堆放在周边河道内未清理。

镇江市句容市

接到该交办件后,2022328日,句容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及分管副市长,组织华阳街道、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句容生态环境局和恒大文化旅游城等单位进行现场办公,推动该信访件的调查处置和整改。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恒大文化旅游城东侧区域内,因土方作业造成现场有多个高低不平的土堆和开挖后因雨水积蓄形成的水坑,部分建筑垃圾散落堆放在水坑及附近场地上,由于项目施工单位已经撤场,未能及时对水坑及场地上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经句容市环境监测站取样监测,水坑中的积水符合地表水四类以上标准。
二、恒大文化旅游城周边河道仅有西侧的肖杆河,华阳街道组织人员采用徒步和无人机航拍相结合的方式,对恒大文化旅游城西侧肖杆河道进行巡查,均未发现河道内存在倾倒建筑垃圾的情况。

属实

一、2022328日,华阳街道组织人员及机械对恒大文化旅游城东侧区域内水坑进行打捞清理、土方回填;对场地上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同时,对该区域内的场地进行平整,对平整后的裸土用防尘网进行覆盖,保证该区域内良好生态环境。
二、华阳街道举一反三,制定相关措施,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明确华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街道区域内建筑垃圾管控,发现有倾倒建筑垃圾情况立即组织清理处置。同时,恒大文化旅游城已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安排专人加强区域内及附近河道巡查,确保无倾倒建筑垃圾情况发生。

46

D2JS202203270009

镇江市扬中市新坝镇,镇江尚宇钻石工具有限公司,电火花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油,未经收集处理,环保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

镇江市扬中市

其他

污染

接到交办事项后,新坝镇会同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镇江尚宇钻石工具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
一、关于设施未正常运行问题。企业处于停产状态,金刚石工具加工制造项目于2022225日建成,目前处于生产设备调试阶段。该项目电火花及烧结工段产生的油雾废气,经过收集后进入水喷淋+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该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尚未接通电源,目前无法正常运行。
二、关于废油未经收集处理问题。该公司调试至检查时,时间较短,尚未产生废机油,但厂区内部分含油废包装桶露天堆放在厂区外。

属实

一、成立工作专班。在接到交办信访件之前,扬中市新坝镇成立工作专班,会同各部门对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推动问题整改。
二、查处违法行为。扬中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329日对企业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危废露天堆放、危险废物未申报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镇扬环责改字〔202243号),责令企业恢复原状(因规划用地原因暂不具备补办条件),拟处罚款31.0862万,因扬中市突发疫情进行管控,案件证据完善及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工作将在管控结束后开展。
二、进行两断三清330日上午,企业负责人主动开展项目两断三清,彻底清除车间内原材料、产品和机械设备,330日下午完成该项目拆除工作。

47

D2JS202203270010

镇江市扬中市新坝镇双新村居民南区的一处废品收购站,噪音、污水、粉尘污染严重,航吊车运行噪音、压力机震动影响附近居民。多次反映未果。

镇江市扬中市

噪音

大气

接到交办事项后,新坝镇对扬中市新坝镇国礼废品回收服务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被举报人郑某某,被举报站点位于双新村四组居民南区东侧地块,该服务站点为扬中市新坝镇国礼废品回收服务部。2015年开始在该地点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服务),主要生产工艺为收集-分拣-打包-销售。该废品回收服务部场地西侧20米为双新村居民点。该项目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不涉及排污许可证申领或备案。
一、关于噪音污染问题。该处站点运作时间为早上8:00至下午18:00,午休期间并未作业。噪音源为航吊机轮与轨道摩擦噪音、电磁铁圆盘作业过程中金属坠落噪音、金属压缩机作业产生的噪音。
二、关于水污染问题。该站点内生活污水已接城市污水网,无生产废水排放。由于露天作业、收购的废金属露天堆放,降雨时初期雨水未能有效收集处理。
三、关于粉尘污染问题。站点内废金属露天堆放、场地未进行硬化,作业、运输时有扬尘产生。
四、关于多次反映未果问题。该处站点2015年至双新村四组居民南区东侧地块经营,周边居民反映噪音、扬尘问题,2016年该站点配合周边居民调整作业作息时间,夜间不再作业。已采取隔音棉围挡,用于隔音和抑尘;作业时使用雾炮机,削减作业扬尘,但效果不佳。

属实

前期,202238日,该处点位已纳入散乱污点位,并推动取缔工作。
一、 前期开展专项整治。扬中市新坝镇于202238日,已将该站点纳入整治范围,要求禁止收进,清空场内物品,停止作业限期搬离,当事人承诺将自行搬离。327日,该站点已清除站内70%废旧金属。
二、实施两断三清取缔。接到交办信访后,328日,扬中市新坝镇到达现场全面协助该处站点搬离,同时增派专业队伍予以帮拆处置。至329日凌晨,站点内废旧金属堆放物全部清运离场。329日,完成对龙门剪、打包机、航吊等设备拆除工作。 330日,拆解地磅吊离现场,吊离集装箱;19:00,对整个场地进行清扫,完成整改任务。
走访周边群众,反馈满意。

48

D2JS202203270044

泰州市兴化市兴东镇周家庄北侧的一家个体养鸡场,异味扰民,雨天污水排入河流。

泰州市 兴化市

大气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人民政府组织兴化市兴东镇人民政府、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
一、关于异味扰民问题。经查,该养殖户养殖过程中将收集的鸡粪贮存于粪污收集池内,池满后利用未采取防渗、防雨淋措施的露天沟渠贮存,养殖过程中产生异味,距离最近的居民点在养鸡场西南角约250米,中间为农田。
二、关于雨天污水排入河流问题。该养殖户建有蓄粪池,露天沟渠贮存的鸡粪暂未发现有排入河流的现象,鸡粪由周边种植大户定期抽运到农田综合利用。养殖场地西侧为驼龙河,兴化生态环境监测站于330日对该河水质取水检测,监测结果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三类水质标准。

基本属实

一、严惩违法行为。该养殖户未按规范收集、贮存鸡粪,利用未采取防渗、防雨淋措施的沟渠露天贮存鸡粪的行为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于202241日对该养殖户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其作出如下处罚:责令停止使用人工沟渠贮存养殖废弃物;拟处罚款人民币3.0160万元。同时要求该养殖户报备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规范处置现场。要求该养殖户在202245日前将鸡场南侧的沟渠鸡粪全部清理,填平沟渠做好复垦;在5月底前新上粪污干湿分离设备,利用输送带收集鸡粪,干湿分离后基本都是干粪,可以直接用包装袋贮存,用于农田施肥。湿粪主要是清理场地时产生,现有蓄粪池能满足使用。
三、 加强养殖现场环境管理。杜绝鸡粪跑、冒、滴、洒现象发生。使用管道抽取粪污,做好运输全过程管理,建立鸡粪处置台账。
四、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兴化市兴东镇人民政府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加强对属地畜禽养殖企业的日常巡查;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畜禽养殖户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生态环境部门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查处。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49

D2JS202203270024

泰州市海陵区凤凰街道,山河原著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严重,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

大气

噪音

接举报后,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组织区住建、生态环境、属地凤凰街道迅速调查处置,副区长331日上午带队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
一、关于工地扬尘污染严重问题。328日至331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凤凰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多轮次前往施工工地进行核查,通过无人机航拍和现场检查,确认该项目二标段存在扬尘管控不力的问题。
二、关于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328日至331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多次组织夜间突击核查,未发现该项目存在夜间施工行为。330日下午现场检查时,一标段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二标段正在进行冲洗平台翻新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对山河原著工地进行了噪声检测,东侧检测结果场界昼间噪声平均值为50.2dB,检测结果显示达标,西侧检测结果场界昼间噪声平均值为54.0dB,均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昼间排放限值(70dB)。330日夜间检查无施工,331日下午和夜间两次检查无施工,同时委托第三方对该工地进行了噪声检测,根据检测报告(No.TK22M011040No.TK22M011041),该工地厂界各点位昼间噪声值为54.2dB54.8dB55.4dB54.2dB,夜间噪声值为48.7dB48.7dB49.1dB49.1dB,均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昼间及夜间排放限值(昼间70dB、夜间55dB)。近期该项目无夜间施工,区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进行噪音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再行处置。

属实

一、328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责令该项目施工总包安徽省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现场扬尘管控责任,强化扬尘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六个百分百相关标准要求,330日前完成整改。330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场裸露土覆盖及现场临时道路未洒水抑尘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施工现场临时道路硬化及现场围挡喷淋和冲洗平台未设置到位的问题正在整改中,责令项目全面停工整改。
二、43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对安徽省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扬尘管控不力行为立案查处,拟罚金额3万元。
下阶段,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将继续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常态化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监管工作,以高压态势促进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水平、施工噪音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50

D2JS202203270019

泰州市海陵区站前路88号中国物流园西侧码头,本已被取缔,2021年开始恢复运作,装卸石子黄沙,扬尘扰民严重。

泰州市 海陵区

大气

2022328日、29日、41日,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城西街道、海陵生态环境局配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一、关于中国物流园西侧码头被取缔问题。经调查,原泰州市瑞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中国物流3号码头的场地从事混凝土、碎石加工,因生产场所紧邻新通扬运河,存在环境安全隐患。202010月,海陵区人民政府组织对该公司生产设备进行拆除,拆除现场裸土使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中国物流码头属于合法码头,未取缔。
二、关于中国物流园西侧码头被取缔,2021年开始恢复运作问题。经调查,2021924日泰州市赐源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物流泰州有限公司签订《场地码头租赁协议》,租赁该公司3号码头6#吊机70米长度的泊位,用于存放货物,租赁面积6125平方米。
三、关于装卸石子黄沙,扬尘扰民严重问题。现场检查时,泰州市赐源贸易有限公司未开展码头装卸作业,场地上无黄沙、砂石等物料堆放,未发现该码头装卸石子黄沙问题,原拆除地块裸土使用防尘网覆盖。在中国物流码头围墙外的海陵区阳鑫建材商行主要从事黄沙等建筑材料销售,堆场上黄沙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目前正在对场地上的黄沙进行清理,黄沙清运时可能会有扬尘扰民现象。

基本属实

一、海陵生态环境局对中国物流泰州有限公司进行约谈,码头所有经营货种需符合环评批复要求,不得擅自扩大货种经营范围。
二、海陵区阳鑫建材商行正在对物料进行清理,城西街道负责督促企业做好堆场扬尘管控工作,清理时采取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三、海陵区住建局、城西街道、海陵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联合监管,加强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51

D2JS202203270014

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中迎村,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侧的一家废石破碎厂,无环评手续,扬尘污染严重,全天生产噪音严重扰民。之前已强制拆除,目前又重新建设生产。

泰州市 兴化市

大气

噪音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人民政府组织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理。
一、关于无环评手续问题。被举报对象为兴化市盛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其租用兴化市永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场地从事回收混凝土块、石材加工项目生产。201523日开始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将于2022415日到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项目类别103: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该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场检查该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
二、关于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场地砂石露天堆放,覆盖面积不到40%,未按规定规范贮存,存在扬尘污染。
三、关于全天生产噪音严重扰民问题。该公司因受市场行情及新冠疫情影响于20222月初自行停产至今,周边为河流、农田,离最近的居民点约1000米。破碎工序与振动筛分工序产生噪音未采取相关降噪隔音措施。
四、关于之前已强制拆除,目前又重新建设生产的问题。现场核实,前期未有部门要求该公司拆除设备。

基本属实

一、严惩违法行为。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于330日对该公司无环评手续、砂石露天堆放未按规定贮存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因该公司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已超过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6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该公司场地物料部分未覆盖,未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依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拟处罚款1万元及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二、规范处置现场。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企业停产期间对场地混凝土原料和石子成品全面覆盖,防止扬尘污染环境。该企业已于42日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待疫情防控放宽后,清理场地物料。
三、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查处。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依法打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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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12

泰州市苏陈镇海姜大道南侧,耕地被侵占用于搭建约200平简易房,无相关手续,垃圾排入苏陈河。

泰州市 海陵区

2022329日上午1000,苏陈镇人民政府、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陵分局、海陵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分局配合,赴现场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一、关于耕地被侵占问题。根据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陵分局核实,该处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园地,不属于耕地。
二、关于搭建约200平简易房问题。经核实,该处简易房为木质简易房屋,面积约190平方米。
三、关于搭建简易房无相关手续问题。经核实,简易房搭建无相关手续。
四、关于垃圾排入苏陈河问题。经核实,现场有生活垃圾乱倒在简易房后(苏陈河东岸),面积约4平方米,未发现垃圾倾倒入河现象,但河面有垃圾漂浮物。

基本属实

一、简易房为违章建筑,受疫情影响,苏陈镇人民政府在4月底前负责拆除到位。
二、苏陈镇人民政府已于329日对生活垃圾和河面漂浮物进行清理。
三、苏陈镇人民政府已督促属地社区及时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充分发挥河长制职能,加强河道巡查,对河面漂浮物及时清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死灰复燃。

53

D2JS202203270089

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老庄村,恒力集团拆迁场地内违规建设洗沙场,污染周边环境,目前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

宿迁市宿城区

其他

污染

2022328日,宿城区组织工信、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处存在一废弃洗沙厂无手续,场地内有已拆除废弃洗沙设备一套,洗砂机等设备已移位,设备表面生锈,无生产痕迹,非停产应对督察;场地内有5堆泥沙已覆盖。

部分属实

宿城区组织对洗沙设备进行切割、转运,并安排运输车辆对泥沙进行清理,328日当晚12时该洗沙场场地内设备和物料已清运完毕,场地已整平、播撒草种,并苫盖防尘网,已实现两断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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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80

宿迁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文城东路,江苏宏基炭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石墨烯,粉尘污染严重,污水通过脱硫塔和大烟囱下设置的暗管排入城市下水道。

宿迁市泗阳县

大气

2022328日、30日,泗阳县组织生态环境局、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
1.该公司粉尘存在逸散,车间内积尘较多,产生粉尘的区域有:一是位于厂区西侧的废包装袋收存点,未进行封闭、覆盖,收存点废包装袋上沾染少量锻后沥青焦粉末;二是该公司磨粉车间装袋、粉碎(原料以中细颗粒为主,已配套布袋除尘设施)工序产生扬尘,车间内积尘较多;三是该公司模切工段露天施工,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
2.该公司于202112月对焙烧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新建脱硫、脱硝和布袋除尘设施,脱硝、除尘装置下侧产生冷凝水,经管道收集至地埋式储罐,用转运水箱送至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在泗阳生态环境局、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该公司组织开挖,发现脱硫塔及烟囱下方附近建设了一地埋式收集冷凝水玻璃钢圆柱体储罐(高1.8米,直径1.2米),有一冷凝水收集口,用于承接脱硫脱硝设施产生的冷凝水,未发现外排暗管。
3.对污水总排口采样监测,总排口化学需氧量572mg/L,超过泗阳开发区城东污水处理厂(COD450mg/L)接管标准。
4.检查发现厂区有6个雨水排口与厂外相连,5个装有扑阀,处于关闭状态,位于厂区西门北侧排口未安装扑阀,可正常排水;经查现有排放口与排污许可证1个污水总排口、1个雨水排口不符。

部分属实

1.针对粉尘污染严重问题,已督促企业完成对地面积尘清理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厂区西侧一般固废收存点及废包装袋等物已清理移至库房暂存,同时公司已制定计划,预计2个月内完成一般固废暂存库建设;二是针对车间粉尘污染问题。企业已制定磨粉车间装袋工序粉尘整改计划,拟新建自动化灌装设备,改善车间环境,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预计5月底完成;三是模切工段露天施工已停止作业,43日已将该生产工段移至厂房内部,后期切割时采取湿法作业,减少扬尘。
2.针对脱硝、除尘装置下侧产生的冷凝水,废弃地埋式储罐,重新建设地上收集槽罐,定期运送至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3.针对污水总排口排水超标违法问题,泗阳生态环境局已立案处罚并下达告知书,处罚金额170000元。
4.针对现有雨水、污水排放口与排污许可证不符违法问题,泗阳生态环境局已立案处罚并下达告知书,处罚金额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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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70

宿迁市泗阳县穿城镇静波新型社区,十余栋楼未设置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直排小区中间水沟,导致水体黑臭。

宿迁市泗阳县

2022328日,泗阳县组织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属地穿城镇政府开展调查,存在10余户因房屋装修导致卫厕三格式无害化处理设施损坏废弃,部分生活污水排入小区外灌溉沟渠,采样检测结果显示,中沟东侧排口氨氮9.66mg/L,中沟西侧排口氨氮10.2mg/L,现场无明显异味。

属实

穿城镇已于329日上午紧急启动污水管网建设,41日已完工,目前已将该小区生活污水接入静波村村级污水处理站处置,同时封堵原有直排污水口。42日已将小区周边灌溉沟渠内积水抽运至穿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同时组织整治疏浚沟渠,清理枯死植物,栽植水生植物净化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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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3270017

1、宿迁市泗阳县高度镇全民创业园,利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晚间十点至次日早八点制造铁块,粉尘严重扰民,污水排入厂区小水沟,晚十点左右生产噪音扰民。2018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映过,但该厂停产三个月后再次生产,目前临时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

2、爱园镇全民创业园发展大道路北侧,泗阳广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及旁边一家无名工厂,每晚上八点至次日早八点炼铜,厂内除尘设备形同虚设,粉尘扰民,距离居民区仅数米。目前该厂临时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

宿迁市泗阳县

大气、水、噪音

泗阳县组织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卢集镇、爱园镇分别于329日、330日开展现场调查。(一)泗阳县利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1.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厂区地面及车间地面积尘较多,车辆进出有扬尘;调查发现企业前期生产期间利用峰谷电夜间错峰生产。
2.该企业生产中产生冷却水,配套建有两个冷却塔及三个冷却水收集池,冷却水集中收集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
3.检查时企业大部分生产设备已拆除,已不具备生产条件,但经走访,周边有群众反映前期生产时晚间10点左右会听到机械噪音。
4.经核查2018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清单,未发现关于该企业的环境信访问题。
5.现场检查时中频炉、抛丸机、混砂机等生产设备均已自行拆除,非应对中央环保督察而停产。
(二)泗阳广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该公司利用峰谷电夜间错峰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中频炉,主要通过生铁熔化铸造减速机、纺机和电机零部件,产品及原料不含铜。
2.企业已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但管理不到位、粉尘收集不完全,车间内地面积尘明显、呈黑色,部分窗户未密闭。
3.该企业东侧为泗阳宏强机械有限公司、西侧为空置厂房,空置厂房西侧为纺织厂,南侧为政府苗木收集地,北侧为空地,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
4.公司20221月为58620千瓦时、20222月为4170千瓦时,已基本处于停产状态。
(三)经现场核查,泗阳广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旁边一家无名工厂为空厂房。

部分属实

(一)泗阳县利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已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设备已拆除,后期不再经营,属地将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强巡查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二)泗阳广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330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厂区积尘已清理,破损窗户已修复,并组织定期保洁,已对设施进行排查维护,确保生产期间正常运行;属地将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强巡查检查,督促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
2.针对企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监测问题,泗阳生态环境局已立案处罚并下达告知书,拟处罚金额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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